各中小学:
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,根据《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》(教基一〔2016〕8号)《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》《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》(教材〔2017〕4号)以及《镇江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实施意见》(镇教发〔2019〕19号)等文件,现就开展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,提出以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重要意义
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,通过集体旅行、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,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,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,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。开展研学实践教育,有利于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激发学生对党、对国家、对人民的热爱之情;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创新人才培养模式,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,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;有利于加快提高人民生活质量,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旅行需求,从小培养学生文明旅行意识,养成文明旅行行为习惯。
二、工作目标
以立德树人、实践育人、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,以预防为重、确保安全为基本前提,以深化改革、完善政策为着力点,以统筹协调、整合资源为突破口,因地制宜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,让广大中小学生在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,感受中华优秀文化,感受革命光荣历史,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,增强对坚定“四个自信”的理解与认同;学会动手动脑,学会生存生活,学会做人做事,促进身心健康、体魄强健、意志坚强,促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、审美观,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,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,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实践教育精品线路,建立一套规范管理、责任清晰、多元筹资、保障安全的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机制,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、活动品质持续提升、组织管理规范有序、基础条件保障有力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、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实践教育发展体系。
三、基本原则
1.教育性原则。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、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,注重系统性、知识性、科学性和趣味性,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。
2.实践性原则。要因地制宜,呈现地域特色,引导学生走出校园,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、丰富知识、了解社会、亲近自然、参与体验。
3.安全性原则。要坚持安全第一,建立安全保障机制,明确安全保障责任,落实安全保障措施,确保学生安全。
4.公益性原则。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。
四、主要任务
1.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。各中小学要结合学校实际,把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,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,促进研学实践教育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,要精心设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,做到立意高远、目的明确、活动生动、学习有效,避免“只旅不学”或“只学不旅”现象。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时间,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、初中一到二年级、高中一到二年级,每学年小学段安排1—2天,初中段安排2—3天、高中段安排3—5天,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。学校根据学段特点和学校实际,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、初中阶段以市情省情为主、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体系,建立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档案。
2.加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。要以市内现有场馆、基地为重要依托,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,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实践精品线路,逐步形成布局合理、互联互通的研学实践网络。各校现有场馆、基地要将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作为理想信念教育、爱国主义教育、革命传统教育、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,突出祖国大好风光、民族悠久历史、优良革命传统和现代化建设成就,根据小学、初中、高中不同学段的研学实践目标,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、历史类、地理类、科技类、人文类、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, 形成“扬中市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导航菜单”(见附件1),公示开放时间和预约方式,向学生免费提供服务。
3.规范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组织管理。各校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规程,做到“活动有方案,行前有备案,应急有预案”。各校要积极参加由镇江营地牵头联合实施的实践教育活动,外出参加实践教育活动要提前和营地联系,把综合实践活动和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有机结合,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,通过家长委员会、告家长书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、时间安排、出行线路、费用收支、注意事项等信息,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。学校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、教师和安全员,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,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,与家长签订协议书,明确学校、家长、学生的责任权利。学校和营地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,要明确双方的责任,签订合作协议书。
4.健全经费筹措机制。各校可采取多种形式、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经费,探索建立学校、社会、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。鼓励通过社会捐赠、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。由镇江营地牵头组织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,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由镇江市发改委研究制定,不足部分由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进行补贴。
5.建立安全责任体系。各校要制订科学有效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安全保障方案,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、事故处理、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,实施分级备案制度,做到层层落实,责任到人。安保科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,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(含保单信息)和应急预案。学校和营地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,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,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,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,与委托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,明确各方安全责任。
五、组织保障
1.加强统筹协调。各校要加强与公安、交通运输、文化旅游、卫生健康、应急管理、市场监管、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,加大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,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工作方案,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,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,加强督查督办,切实将好事办好。
2.强化督查评价。各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参加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评价机制,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、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,对学生参加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,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。
3.加强宣传引导。各校要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,向家长宣传研学实践教育的重要意义,向学生宣传“读万卷书、行万里路”的重要性,为研学实践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。
附件:
扬中市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导航菜单.xls
扬中市教育局
2019年4月26日